淄川实践学校校园预防恶性事件演练预案

  来源:网络  2024-09-03   阅读: 1538

近日,淄川实践学校为确保校园恶性人身伤害事故以及恶性打架斗殴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进行演练。

校内发生恶性伤害学生及员工事故时,现场或知情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110指挥中心、公安机关报警。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事件发生值班人员应立即锁好大门,封锁出口,防止犯罪分子逃离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以及在现场的员工应不惜代价想法制止犯罪分子继续伤害学生或员工,并伺机制服犯罪分子,不能制服的,要控制其活动范围,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恶性殴斗事件时,保卫处工作人员和在场的老师,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离。保卫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控制住局面后,应立即将犯罪分子带离现场,或疏散围观学生,防止事态扩大。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在第一时间联系村医,组织好医护人员携带急救设备赶到现场参加救治,并联系医院急救中心前来抢救伤

学校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应急领导小组查清恶性伤害事件或恶性斗殴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后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提交突发事件综合报告。学校做好恶性伤害事件或恶性斗殴事件中受害人及其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对在恶性伤害事件或恶性斗殴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救受伤学生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恶性伤害事件或恶性斗殴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发生恶性伤害事件或恶性斗殴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讯员 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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